這一篇是舊文是蘋果電腦的CEO Steve Jobs 上年在史丹福大學畢業典禮的一篇演講,一出引起極大迴響.而我,是睇到喊的.
註,中文版不是我譯的,原譯者不詳,我作了少量修改.
今天,很榮幸來到各位從世界上最好的學校之一的畢業典禮上。我從來沒從大學畢業過,說實話,這是我離大學畢業最近的一刻。
今天,我只說三個故事,不談大道理,三個故事就好。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人生中的點點滴滴如何串連在一起。
我在里德學院(Reed College)待了六個月就辦休學了。到我退學前,一共休學了十八個月。那麼,我為什麼休學?這得從我出生前講起。
我的親生母親當時是個研究生,年輕未婚媽媽,她決定讓別人收養我。她強烈覺得應該讓有大學畢業的人收養我,所以我出生時,她就準備讓我被一對律師夫婦收養。但是這對夫妻到了最後一刻反悔了,他們想收養女孩。 所以在等待收養名單上的一對夫妻,我的養父母,在一天半夜裡接到一通電話,問他們「有一名意外出生的男孩,你們要認養他嗎?」而他們的回答是「當然要」。
後來,我的生母發現,我現在的媽媽從來沒有大學畢業,我現在的爸爸則連高中畢業也沒有。她拒絕在認養文件上做最後簽字。直到幾個月後,我的養父母保證將來一定會讓我上大學,她的態度才軟化。
十七年後,我上大學了。但是當時我無知地選了一所學費幾乎跟史丹佛一樣貴的大學,我那工人階級的父母將所有積蓄都花在我的學費上。六個月後,我看不出唸這個書的價值何在。 那時候,我不知道這輩子要幹什麼,也不知道唸大學能對我有什麼幫助,只知道我為了唸這個書,花光了我父母這輩子的所有積蓄,所以我決定休學,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當時這個決定看來相當可怕,可是現在看來,那是我這輩子做過最好的決定之一。
當我休學之後,我再也不用上我沒興趣的必修課,把時間拿去聽那些我有興趣的課。 這一點也不浪漫。我沒有宿舍,所以我睡在友人家裡的地板上,靠著回收可樂空罐的退費五分錢買吃的,每個星期天晚上得走七哩的路繞過大半個鎮去印度教的Hare Krishna神廟吃頓好料,我喜歡Hare Krishna神廟的好料。
就這樣追隨我的好奇與直覺,大部分我所投入過的事務,後來看來都成了無比珍貴的經歷。舉個例來說。當時里德學院有著大概是全國最好的書法教育。校園內的每一張海報上,每個抽屜的標籤上,都是美麗的手寫字。
因為我休學了,可以不照正常選課程序來,所以我跑去上書法課。我學了serif與sanserif字體,學到在不同字母組合間變更字間距,學到活字印刷偉大的地方。書法的美好、歷史感與藝術感是科學所無法掌握的,我覺得這很迷人。
我沒預期過學這些東西能在我生活中起些什麼實際作用,不過十年後,當我在設計第一台Macintosh時,我想起了當時所學的東西,所以把這些東西都設計進了Macintosh,這是第一台能印刷出漂亮字體的電腦。 如果我沒沉溺於那樣一門課裡,麥金塔可能就不會有多重字體跟等比例間距字體了。又因為Windows抄襲了Macintosh的使用方式,因此,如果當年我沒有休學,沒有去上那門書法課,大概所有的個人電腦都不會有這些東西,印不出現在我們看到的漂亮的字體來了。
當然,當我還在大學裡時,不可能把這些點點滴滴預先串連在一起,但在十年後的今天回顧,一切就顯得非常清楚。 我再說一次,你無法預先把點點滴滴串連起來;只有在未來回顧時,你才會明白那些點點滴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經歷的種種,將來多少會連結在一起。你得信任某個東西,直覺也好,命運也好,生命也好,或者業力。這種作法從來沒讓我失望,我的人生因此變得完全不同。
我的第二個故事,是有關愛與失去。
我很幸運-年輕時就發現自己愛做什麼事。我二十歲時,跟Steve Wozniak在我爸媽的車庫裡開始了蘋果電腦的事業。我們拼命工作,蘋果電腦在十年間從一間車庫裡的兩個小夥子擴展成了一家員工超過四千人、市價二十億美金的公司,在那事件之前一年推出了我們最棒的作品Macintoch電腦,那時我才剛邁入三十歲,然後我被解僱了。
我怎麼會被自己創辦的公司給解僱了? 嗯,當蘋果電腦成長後,我請了一個我以為在經營公司上很有才幹的傢伙來,他在頭幾年也確實幹得不錯。可是我們對未來的願景不同,最後只好分道揚鑣,董事會站在他那邊,就這樣在我30歲的時候,公開把我給解僱了。我失去了整個生活的重心,我的人生就這樣被摧毀。 有幾個月,我不知道要做些什麼。我覺得我令企業界的前輩們失望-我把他們交給我的接力棒弄丟了。
我見了創辦HP的David Packard跟創辦Intel的Bob Noyce,跟他們說很抱歉我把事情給搞砸了。我成了公眾眼中失敗的示範,我甚至想要離開矽谷。 但是漸漸的,我發現,我還是喜愛那些我做過的事情,在蘋果電腦中經歷的那些事絲毫沒有改變我愛做的事。雖然我被否定了,可是我還是愛做那些事情,所以我決定從頭來過。 當時我沒發現,但現在看來,被蘋果電腦開除,是我所經歷過最好的事情。成功的沉重被從頭來過的輕鬆所取代,每件事情都不那麼確定,讓我自由進入這輩子最有創意的年代。
接下來五年,我開了一家叫做 NeXT的公司,又開一家叫做Pixar的公司,也跟後來的老婆(Laurene)談起了戀愛。Pixar接著製作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電腦動畫電影,玩具總動員(Toy Story),現在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動畫製作公司。然後,蘋果電腦買下了NeXT,我回到了蘋果,我們在NeXT發展的技術成了蘋果電腦後來復興的核心部份。我也有了個美妙的家庭。 我很確定,如果當年蘋果電腦沒開除我,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這帖藥很苦口,可是我想我這個病人需要這帖藥。
有時候,人生會用磚頭打你的頭。不要喪失信心。我確信我愛我所做的事情,這就是這些年來支持我繼續走下去的唯一理由。 你得找出你的最愛,工作上是如此,人生伴侶也是如此。 你的工作將佔掉你人生的一大部分,唯一真正獲得滿足的方法就是做你相信是偉大的工作,而唯一做偉大工作的方法是愛你所做的事。 如果你還沒找到這些事,繼續找,別停頓。盡你全心全力,你知道你一定會找到。而且,如同任何偉大的事業,事情只會隨著時間愈來愈好。所以,在你找到之前,繼續找,別停頓。
我的第三個故事,是關於死亡。
當我十七歲時,我讀到一則格言,好像是「把每一天都當成生命中的最後一天,有朝一日你就會找到正確的路。」這對我影響深遠,在過去33年裡,我每天早上都會照鏡子,自問:「如果今天是此生最後一日,我今天還會做我今日在做的事嗎?」 每當我連續太多天都得到一個「不會」的答案時,我就知道我必須有所改變了。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在人生中面臨重大決定時,所用過最重要的方法。因為幾乎每件事-所有外界期望、所有的名聲、所有對困窘或失敗的恐懼-在面對死亡時,都消失了,只有最真實重要的東西才會留下。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所知避免掉入畏懼失去的陷阱裡最好的方法。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沒理由不能順心而為(Follow you heart)。
一年前,我被診斷出癌症。我在早上七點半作斷層掃描,在胰臟清楚出現一個腫瘤,在這之前我連胰臟是什麼都不知道。醫生告訴我,那幾乎可以確定是一種不治之症,預計我大概活不到三到六個月了。 醫生建議我回家,好好跟親人們聚一聚,這是醫生對臨終病人的標準建議。那代表你得試著在幾個月內把你將來十年想跟小孩講的話講完。那代表你得把每件事情搞定,家人才會盡量輕鬆。那代表你得跟人說再見了。
我整天想著那個診斷結果,那天晚上做了一次切片,從喉嚨伸入一個內視鏡,穿過胃進到腸子,將探針伸進胰臟,取了一些腫瘤細胞出來。我打了鎮靜劑,不醒人事,但是我老婆在場。她後來跟我說,當醫生們用顯微鏡看過那些細胞後,他們都哭了,因為那是非常少見的一種胰臟癌,可以用手術治好。所以我接受了手術,康復了。
這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時候,我希望那會是未來幾十年內最接近的一次。經歷此事後,我可以比先前死亡只是純粹想像時,要能更肯定地告訴你們下面這些:沒有人想死。即使那些想上天堂的人,也想活著上天堂。但是死亡是我們共同的終點,沒有人逃得過。 這是註定的,因為死亡很可能就是生命中最棒的發明,是生命交替的媒介,送走老人們,給新生代開出道路。現在你們是新生代,但是不久的將來,你們也會逐漸變老,被送出人生的舞台。
抱歉講得這麼戲劇化,但是這是真的。你們的時間有限,所以不要浪費時間活在別人的生活裡。不要被教條所侷限--盲從教條就是活在別人思考結果裡。不要讓別人的意見淹沒了你內在的心聲。最重要的,擁有追隨自己內心與直覺的勇氣,你的內心與直覺多少已經知道你真正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任何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在我年輕時,有本神奇的雜誌叫做《Whole Earth Catalog》,當年這可是我們的經典讀物。那是一位住在離這不遠的Menlo Park的Stewart Brand發行的,他把雜誌辦得很有詩意。那是1960年代末期,個人電腦跟桌上出版還沒出現,所有內容都是打字機、剪刀跟Polaroid相機做出來的。 雜誌內容有點像印在紙上的平面Google,在Google出現之前35年就有了:這本雜誌很理想主義,充滿新奇工具與偉大的見解。Stewart跟他的團隊出版了好幾期的《Whole Earth Catalog》,然後很自然的,最後出了停刊號。
當時是1970年代中期,我正是你們現在這個年齡的時候。在停刊號的封底,有張清晨鄉間小路的照片,那種你四處搭便車冒險旅行時會經過的鄉間小路。在照片下印了行小字: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那是他們親筆寫下的告別訊息,我總是以此自許。
當你們畢業,展開新生活,我也以此祝福你們。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非常謝謝大家。
英文原文可以在這裡找到:
http://news-service.stanford.edu/news/2005/june15/jobs-061505.html
8 則留言:
果然是不錯的故事,謝謝分享。
steve jobs 的確是個傳奇的人物,沒想到他對人生有這樣深刻的體會。
上年看了網上的演講和講辭,很有意義,所以也留起了。每次再看都發人深省。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啟發不少
做乜喊呢?
其實做人既野,無論事業或者感情,都一樣取決於態度。無選擇既時候,隨緣,可以選擇既時候,隨心。
“有時候,人生會用磚頭打你的頭。不要喪失信心。我確信我愛我所做的事情,這就是這些年來支持我繼續走下去的唯一理由。你得找出你的最愛,工作上是如此,人生伴侶也是如此。你的工作將佔掉你人生的一大部分,唯一真正獲得滿足的方法就是做你相信是偉大的工作,而唯一做偉大工作的方法是愛你所做的事。如果你還沒找到這些事/人,繼續找,別停頓。”
睇到呢段,想起自己即將死掉既心,又點能夠唔感動?
這是給很多香港為人父母及教育人士去反思, 現在的兒童正在受著無微不緻的照顧, 家中有菲傭照顧一切...
我相信知識是很重要, 但不是只是很重要. 智慧才是最重要. 你能講出一口牛津英語, 但沒有腦, 沒有point, 又有什麼用呢?
自強, 奮鬥, 勇敢面對挫敗及挑戰, 對人生充滿希望, 不屈不撓, 愈強愈強的心態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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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4thdoor.blogspot.com/2007/08/you-gotta-find-what-you-love.html
是不錯的故事, 感觸良多啊!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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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真實故事么?很打動人心,也很欽佩你的果斷與勇氣!加油啊···未来一定会很美好的·搬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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